位置 您的位置:首页-新闻资讯-公司新闻-

东友分享熏蒸木箱加工和出口产品装箱包装项目
我们在对熏蒸木箱进行加工的时候,一般是采取与木箱厂合作,为了保障各自的利益以及避免发生纠纷,所以我们都会制定一份合同,今天东友就是要分享熏蒸木箱加工和出口产品装箱

我们在对熏蒸木箱进行加工的时候,一般是采取与木箱厂合作,为了保障各自的利益以及避免发生纠纷,所以我们都会制定一份合同,今天东友就是要分享熏蒸木箱加工和出口产品装箱包装项目外包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熏蒸木箱加工和出口产品装箱包装项目外包合同内容如下:


发包方: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包方)


承包方: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包方)


发包方与承包方就出口产品包装用熏蒸木箱加工和出口产品装箱包装项目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项目内容:


①承包方按发包方图纸和技术要求制作熏蒸木箱;


②承包方按发包方要求标准安排工人到发包方指定现场将出口产品完成装箱包装;


③项目所需原材物料和运输及包装工具一律由承包方自负。


二、承包方式:承包方对本项目内容一包到底;发包方按单位批次验收合格后支付承包费。


三、承包单价:每只熏蒸木箱加工费(含出口产品装箱包装费)据批次要求不同双方另行商定,并由承包方在送货单上标明,经发包方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


四、验收标准:按发包方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


五、结算:每月清结一次。


六、承包方资质:承包方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专业熏蒸及制作设备、场地、原材料储备与熟练的技术工人。


七、其他约定:


①发包方负责将内包装完好的出口产品运至装箱包装现场,并提供装箱包装所需的工作场地、吊装搬运设备和电、气;


②承包方须在发包方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地完成本项目的批次承包任务并对承包方员工的生产安全负全责(即承包方在发包方指定现场从事本项目承包工作时,对承包方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现场消防安全等负全责,期间所有一切安全事故与发包方无关)


③承包方需自觉遵守发包方现场管理规定,对发包方提供的有关设备和电、气设施进行产前检查复验,确保无任何安全隐患和损坏后,再组织装箱包装生产,并保持现场整齐洁净。


八、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诉请人民法院调解或裁决。


九、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自向对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作为资质证明和本合同的附件。


十、本合同生效后则持续有效;一方提出修改,须经另一方同意并签订修改或补充协议;一方意欲终止,需提前三个月向另一方书面提出并保证在其后的三个月内保持本合同的正常执行。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